徐州机电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职教育的重要综合性教学环节,对于培养员工综合职业能力有积极作用。它既是对员工学习、研究与实践成果的全面总结,又是对员工素质与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对各专业教学效果的全面检验。为了加强管理,逐步规范公司五年制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 1、培养员工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2、培养员工严谨求实、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 3、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员工的分析设计能力、理论计算能力、实验研究能力、实践操作能力、经济分析能力、外文阅读能力和计算机使用能力,以及社会调查、文献资料查阅能力和口头、文字表达能力等基本技能。 4、通过毕业设计(论文),使员工受到一次完整的科学研究、设计或操作过程的训练。 5、毕业设计(论文)单独计算学分。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按教学进度表安排进行。各系应于第八学期17~18周将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向员工公布,第八学期末将任务书下达给员工。员工应于第九学期开学初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文献阅读等前期准备工作,集中用于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教学进度表安排的周数。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原则 恰当的选题是搞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提,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 1、选题应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能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与所学专业及岗位需求紧密结合,并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满足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要充分体现其职业性和岗位性,按“产学研结合”原则,尽可能与生产实践、科研相结合,有利于员工得到较全面的训练。毕业设计(论文)可以采取岗前实践和毕业综合训练等形式,由学校教师或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内容和任务要求与计划时间相一致。 3、选题应难度适中,既要符合员工的实际情况,又要使员工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上有较大的提高,鼓励员工创新,多选有实用价值的题目。 4、选题的广度、深度适宜、工作量应饱满。 5、已列为省、院级科研课题和与企业联合的横向科研课题可直接作为毕业论文课题,其它课题系部应组织教师进行答辩,答辩应就课题的科学性、难度、广度、深度、对员工综合能力的培养等方面展开,答辩通过的课题方可汇总至教务处。 6、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公布后,员工可在导师指导下采取自选与分配相结合的办法,确定课题。员工也可在导师指导下根据专业特长和兴趣自拟、自定课题。 7、确定毕业设计(论文)小组。若课题难度高、工作量大,共同承担的员工,必须做到分工明确、工作量适当,并独立完成任务。 8、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由指导教师初步拟定,系(教研室)筛选并提出选题意见后,报校主管领导审批,并将核准后的题目及时向员工公布。待员工选定课题后,系部填写《徐州机电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 9、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确需改动者,应重新报系里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10、近三年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或内容的重复率不得超过20%。 四、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在分管教学董事长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 1、教务处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学校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文件和批示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明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整体目标。 (2)负责协调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宏观指导。 (3)对各系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组织评选“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对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 2、各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本项工作的落实,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规定,制定系内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2)审查、汇总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安排指导,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 (3)统一安排、布置系内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 (4)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协调处理系内毕业设计(论文)中的问题,考核检查教师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情况。 (5)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复查,总结系内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向学校推荐评审“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应本着教书育人的宗旨,在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引导员工养成正确的思维方法、工作作风和严谨治学的科学态度。 1、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也可聘请校外企业具有工程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技术人员担任。助讲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只能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2、指导教师确定以后,不得随意更换。指导教师在指导员工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必须坚守岗位,确因工作需要离岗时间超过一周者,应由系部委派相应水平的教师代理指导,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3、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中,应注重培养员工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4、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职责: (1)拟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下达任务书,制定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并严格执行。 (2)采取多种形式检查员工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员工提出的有关问题,每名员工面谈应不少于每周一次,每天到现场指导时间不低于2小时。 (3)指导员工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并写出评语、评定成绩。 (4)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六、毕业设计(论文)对员工的要求 员工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必须做到: 1、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 2、虚心接受指导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 3、独立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不准抄袭他人内容,否则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4、严格遵守纪律,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无故缺席按旷课处理;缺席时间超过四分之一以上者,不准参加答辩,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5、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或不按时参加答辩者,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评分 1、各系必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统一安排员工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协调有关事宜。 2、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具体负责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和成绩评定。 3、在学校外工厂、科研院(所)等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员工须在学校内进行答辩,评分可适当参考员工所在单位的意见。 4、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采用四级记分制,即优、良、及格、不及格。成绩不合格者,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5、对专业答辩小组提出的优秀和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系级答辩,确定最终成绩。 6、每年各系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比例应控制在15~20%(由答辩委员会在全系范围内平衡掌握),并在此基础上按5%的比例向学校推荐评审“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八、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归档 1、毕业答辩结束后,指导教师要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登记表》,及时完成上报成绩和材料归档工作。 2、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由各系集中统一管理,保存期限为五年。 九、本管理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徐州机电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徐州机电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报告规范.doc
附件2:徐州机电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和要求.doc
附件3:徐州机电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doc
附件4:徐州机电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内容及办法.doc
附件5:徐州机电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综合训练的若干要求.doc
附件6:徐州机电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毕业设计(论文)评分要求.doc
附件7:毕业论文(设计、论文)封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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